荣联科技(维权)因信披违规遭***处罚,李鸿杰律师代理的部分股民诉荣联科技(证券代码:002642)证券虚***陈述索赔案,近期已获北京金融***受理。
2023年12月30日,荣联科技公告收到***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证监局查明,2016年至2018年,荣联科技部分已确认收入的订单中包含的发出商品未及时结转成本,部分已发出并实际使用的属于库存商品的维修备件未及时结转成本,导致荣联科技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记载,分别虚减成本(虚增利润)4,626.35万元、5,688.38万元、9,725.05万元。
此前的2021年4月28日,荣联科技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称公司2016年度至2018年度对存货的管理存在疏漏,导致部分订单存在成本结转不充分。
李鸿杰律师提醒,依此向荣联科技索赔的诉讼时效即将到期,剩余只有半个月。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需在诉讼时效期内进行索赔***,逾期将不受法律保护。目前符合荣联科技股票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是:2017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于2021年4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该股票并受到损失的。以上为律师预判,***尚未做出过判决,最终以***生效判决认定为准。(荣联科技***入口)
(本文由广东巨龙律师事务所李鸿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李鸿杰律师曾代理的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虚***陈述责任***案件:广东明珠(***),索菱股份(***),长园集团,同洲电子,金刚玻璃,北京文化(***),华宇软件(***),中公教育(***),中天科技(***),工大高新,奥瑞德,新疆浩源,航天通信,天润数娱,天马股份,赫美集团,柏堡龙,华讯方舟,西陇科学(***),红相股份,保利联合(***),深大通等等案件。)(李鸿杰律师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