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8日晚间,ST鹏博士(***)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023025号),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收到中国***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40号)。
根据***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鹏博士涉及的主要违规包括:一、ST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二、ST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三、ST鹏博士2012年-2022年年报存在虚***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拟对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子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同时,公司14名责任人员被***依法追责,处以相应金额罚款,3名责任人员被***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ST鹏博士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参与索赔,暂定:于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之间买入ST鹏博士,且在2023年7月1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鹏博士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ST鹏博士***入口)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张云律师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