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月1日起成渝两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将实现互认 nihdff V管理员 /01-26 /61 阅读 0126 此篇文章发布距今已超过331天,您需要注意文章的内容或图片是否可用! 1月25日,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公布《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管理办法(暂行)》,明确规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成渝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两地办理医保转移,可实现缴费年限相互认可、累计计算。参保人在重庆及成都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就可在两地中实际缴费时间最长的地方办理医保退休认定。(总台记者 陈凯 郑轶)(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fscbw.com/post/438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