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 太平人寿大理中心支公司被罚6万元 nihdff V管理员 /01-02 /41 阅读 0102 此篇文章发布距今已超过264天,您需要注意文章的内容或图片是否可用! 1月2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多张罚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理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被罚款6万元。 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大理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刘昕对此事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fscbw.com/post/316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