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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行政单位福利费计提比例
- 2、新会计准则下职工薪酬会计核算的变化
- 3、机关事业单位计提职工福利费比例
- 4、...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及核算
- 5、计提标准:按照工资总额的14%、2%、2.5%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
- 6、工资福利费计提比例是怎样的
行政单位福利费计提比例
1、法律主观:工会经费的计提比例是2%。 行政方面每月按全部职工 工资 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经费,这是法律固定下来的,具有长期的法律效力。
2、法律分析:根据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行政单位应根据工资总额的5%(不含离退休费)计提福利费,一般要求先提后用、专设账户、专款专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3、根据查询中国会计网显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地方各级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费,按照工资总额的5%提取,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费,按照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五提取。
4、行政单位支付的工会经费和按工资总额14%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在“经费支出”科目列支;事业单位支付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按照规定标准和实有人数每月计算提取,直接列报支出,在“事业支出--职工福利费”科目中核算。
5、职工福利费的计提比例是多少?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6、行政单位应根据工资总额的2%(不含离退休费)计提福利费,一般要求先提后用、专设账户、专款专用。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薪酬会计核算的变化
1、新会计准则对旧准则中有关职工薪酬的内容进一步进行整合和梳理,这加强了企业在实际操作中核算的针对性,使各种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更加明确,减少了核算的工作量并加快核算进度,更提高了职工薪酬核算的质量。 引入了辞退福利的概念。
2、应付职工薪酬修改后的准则,除保留了原准则的内容外,主要增加了它的核算范围:即应付职工薪酬,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3、新会计准则较之前的准则在注重职工薪酬内容、职工的界定等方面都作出成熟的推演,有了长足进步,特殊强化了职工薪酬方面的核算细化,更能实现财管与人资的高度融合,共同助力企业生存发展。
4、新旧职工薪酬准则的差异详细对比如下:充实了离职后福利的内容,新增了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
5、(1)会计科目设置的变化离职后的福利核算包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旧准则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账户,新准则调整至“应付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账户。
机关事业单位计提职工福利费比例
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为百分之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法律主观: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来源包括按人员配额从事业或经营支出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在专项基金中计算;按一定比例的余额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在一些具体的支出项目中,福利基金和福利费也可以合并使用。
根据现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行政单位应根据工资总额的5%(不含离退休费)计提福利费,一般要求先提后用、专设账户、专款专用。
法律主观: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一般是14%。福利费计提基数是职工的应付工资总额,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津贴、补贴、加班工资、节日工资等。职工福利费指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及核算
职工福利费属于没有规定计提比例的情况。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
是指职工福利、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但不提就要多缴所得税。三项经费:职工福利、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计提标准:按照工资总额的14%、2%、5%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并可税前列支,超过限额(14%、2%、5%)部分纳税调整。
个体工商户等: 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在“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进行核算。
工会经费=工资薪金总额*2%。职工教育经费=工资薪金总额*8%。 计提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账务处理是,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计提标准:按照工资总额的14%、2%、2.5%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
1、计提标准:按照工资总额的14%、2%、5%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并可税前列支,超过限额(14%、2%、5%)部分纳税调整。
2、三项经费指的是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扣除工标准为工资总额的14%,工会经费扣除标准为工资总额的2%,职工教育经费扣除工标准为工资总额的5%。
3、按工资总额计提:福利费14%、工会经费2%、职工教育经费5%。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的精神,企业不在计提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4、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个体工商户等: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工资福利费计提比例是怎样的
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为百分之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工资福利费计提比例是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法律主观: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一般是14%。福利费计提基数是职工的应付工资总额,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津贴、补贴、加班工资、节日工资等。职工福利费指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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